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民事赔偿问题
作者 杨海英 编辑 吴雨星
2026-09-11 辅德法评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最关心的问题,往往不只是“他判了几年”,还有“我的损失谁来赔”。这篇文章整理了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主张民事赔偿常见的几个问题。
一、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没有获得赔偿,如何主张权利?
法律给了两条路。
第一条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刑事、民事一起审”,省时省力省钱(因为没有诉讼费)。
第二条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在刑事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条,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
1. 赔偿范围以物质损失为限。附带民事诉讼支持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丧葬费等,但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因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2. 证据决定赔偿。医药费票据、病历、鉴定意见、误工证明、交通费凭证都要妥善保存。附带民事诉讼虽然“搭车”刑事程序,但举证责任和民事案件没有区别。
3. 注意诉讼时效。
二、已经在刑事案件中赔偿谅解,还能否主张民事赔偿?
答案不能一概而论,关键看三件事:赔了多少、协议怎么写的、是否全部履行。
情形一:经调解或刑事和解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不能再主张。
刑诉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五百九十四条分别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的,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的,被害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案例库“刘某森故意伤害案”(入库编号2025-04-1-179-006)就是这条规则的应用:被害人倪某伟与加害方就股权纠纷和伤害纠纷一并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并实际履行,倪某伟出具谅解书,事后反悔,以“谅解书是受胁迫出具”为由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4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已履行,被害人未能举证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情形二:只是部分赔偿,谅解书没有放弃剩余权利——可以主张。
实践中很多谅解书只写明“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请求从轻处罚”,并没有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权。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然可以就未获赔偿的部分另行主张。
情形三:协议明确“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一般不能再主张。
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案件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为获得从轻处理主动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事后反悔另行起诉主张巨额赔偿,法院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三、多人犯罪,其中一名被告人赔偿了,还能向其他被告人主张吗?
可以。
多人共同实施犯罪造成损害的,属于共同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挑有履行能力的赔”——要求任何一名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已获赔部分相应扣减后,剩余部分仍可向其他被告人主张。
《刑事审判参考》第513号“程某某等故意伤害案”就是典型:三名被告人共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中周某2在判决前赔偿6万元,被害人接受赔偿后自愿放弃对其的其他赔偿要求并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认为,原告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放弃对部分被告人的赔偿要求;据此判决其余两名被告人不再对周某2应承担的赔偿份额负连带责任,但就各自应承担的赔偿份额继续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实务中要注意两点:
1. 各被告人的内部份额,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和作用确定;作用相当、难以区分的,一般平均分担。
2. 与部分被告人达成调解时,建议在协议中写明“就未获赔偿部分保留向其他被告人追偿的权利”,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四、一名被告人赔偿超出被害人全部损失,还能向其他被告人主张吗?
不能。
侵权赔偿遵循“损失填平”原则,被害人不能因为一次损害获得双重赔偿。一名被告人已经足额甚至超额赔偿的,被害人无权再向其他被告人主张,否则就构成不当得利。
但“超额”的部分不是没人管。《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明确: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人民法院案例库“庞某甲等故意伤害案”(入库编号2023-05-1-179-007)把规则讲得更细:
1. 部分被告人赔偿不足自己应担份额的,其他被告人对该部分份额不再负连带责任,只需连带赔偿剩余部分;
2. 部分被告人实际赔偿超出自己应担份额的,如果其没有明确放弃追偿权,超出部分视为代其他被告人垫付,其有权向其他被告人追偿;其他被告人就扣除已赔部分后的余额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该被告人明确放弃追偿权,其他被告人就只承担扣除已赔部分后的剩余赔偿。
该案判决书还明确写到:“各人赔偿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可向其他被告人追偿。”
所以,超额赔偿的被告人,一定要注意保留付款凭证,并且不要在协议中轻易作出放弃追偿的意思表示——除非你确实是想替同案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