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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锁机是否构成侵权

作者 张鹏 编辑 吴雨星

2026-09-11 辅德法评

为催款而对设备进行远程锁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会承担侵权责任的风险呢?笔者最近办理了一起远程锁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现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对远程锁机是否构成侵权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卖人将设备交付给买受人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设备所有权已归买受人所有,出卖人对设备不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出卖人在设备交付后不能擅自对设备进行远程锁机。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设备交付买受人后,设备所有权已归买受人所有,出卖人擅自对设备进行远程锁机侵害了买受人的物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设备所有权已归买受人所有或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出卖人擅自对设备进行远程锁机,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哪些情况出卖人可以锁机呢?出卖人承担侵权责任是基于过错责任原则,通俗讲就是有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此时,侵权责任需要具备四个要件:侵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为此,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一般会遵循以下原则:如果买受人没有支付货款或没有支付全部货款的,并且合同约定有所有权保留条款,或者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有权远程停机的条款,出卖人可以基于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或远程停机条款,进行远程停机。因为如果合同约定有所有权保留条款,则即使设备已交付买受人,但买受人不享有所有权,出卖人的锁机行为没有侵害买受人的物权。同样,如果合同约定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有权远程停机的条款,则出卖人的锁机行为是合同权利,没有过错。

需要强调:由于远程锁机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这是可以明确预见的结果。故即使在合同约定有所有权保留条款,或者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有权远程锁机的条款约定情况下,出卖人远程锁机前应当通知买受人,尽到提醒义务,否则需要对买受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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